一、招标项目、供货时间
1. 招标项目
项目一:大米、纯菜籽油等
项目二:调味品、干货等
项目三:蔬菜
项目四:水果
项目五:猪肉
项目六:牛肉
2. 供货时间
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
二、学校食品及原料采购要求
食品及原料必须符合新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三章“食品安全标准”中的规定。食品及原料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B2762-2012标准,食品及原料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-2014标准。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及原料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。食品原料新鲜、清洁卫生,同时对采购的大批量食品及原料定期进行送检,能提供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。具体质量要求为:
1. 大米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;
2. 菜籽油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,不得使用转基因产品;
3. 猪肉、牛肉等肉类必须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合格证明;
4. 肉类冻品等必须有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;
5. 蔬菜、水果等必须保证新鲜,符合《食品安全法》要求,尽量采用当地时令活蔬菜,并当天食用。
三、投标书的编制与递交
1. 投标人应根据学校招标公告的内容及要求编制投标书,投标书应包括:
(1)填写投标函一份,填写投标单位简介表一份;
(2)填写投标报价单:须填写招标前一天市场的零售价和此次竞标价,竞标价包含成本、利润及所有附加费用;
(3)填写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;
(4)书面陈述食品供应承诺及优惠方案;
(5)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。
①大米、菜籽油、调味品:营业执照、食品流通许可证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(近期)、无不良记录证明、企业法人代表及委托人的身份证、配送人员健康证。
②猪肉、牛肉: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、生猪定点屠宰资格证、无不良记录证明、企业法人代表及委托人的身份证、配送人员健康证。
③蔬菜、水果:营业执照、农产品质量监测报告、无不良记录证明、供货商身份证、配送人员健康证。
2. 以上材料,投标人应按秩序装订好,加盖公章,装入文件袋密封,在评标前规定日期内递交。
四、时间安排
1. 公告时间
2021年8月22日至2021年8月24日
2. 投标时间及地址
时间:8月25日8:00-17:00
地址:长沙华夏实验学校(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东路8号)
有意投标的商家将标书递交至学校后勤中心办公室并登记,过时不再办理。
五、评标
1. 资质审核:招标小组根据学校招标方案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条件进行审核,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条件是否符合学校招标的要求。如投标人的投标条件不符合招标学校的要求,其投标书为废标。
2. 评标方法:学校对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核实,并确认投标人的下浮率。下浮率最多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,其次为第二候选人。以上方法如出现两个以上(含两个)投标人的报价下浮率相同且最多,那么这两个以上(含两个)投标人实行第二次报价,第二次投标价格不能高于第一次投标价,下浮率最多为中标候选人。
3. 恶意竞标:根据《招标投标法》规定,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。在评标过程中,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的,投标人应该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,其投标作废标处理。
六、其它
1. 中标公示:学校把通过招标比选的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。
2. 履约保证金: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,中标单位应缴齐履约保证金。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齐履约保证金余款,视为自动放弃,学校有权选择第二候选人为中标人。每类履约保证金为1万元,协议期满后,无违反合同规定的,在5至10个工作日内,供应商持学校收款凭证退还保证金(不计利息)。
3. 签订供货合同:中标单位应缴齐履约保证金后,再与学校签订供货合同,合同签订后生效。供货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。
七、投标咨询及联系电话
周自艳13787056908
彭 莎13975191193
长沙华夏实验学校
2021-8-22